致各投标人:
根据《G60沪昆高速、G75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二期)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的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通知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89530元。 注: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限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2 | 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 | 27669.00 |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