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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澄清答疑

2023-12-13 62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答疑澄清:投标人资质条件中主要管理人员要求第(2)、(3)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详细内容

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中的第(2)项、第(3)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因该项在该位置属于编制工具中的固定模板,在编制时无法进行删除,故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

以上内容均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本次答疑澄清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黔西市清毕路第六中学防涝除险建设项目的答疑澄清通知。主要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第(2)项和第(3)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因其属于编制工具中的固定模板无法删除,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材料。答疑澄清文件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潜在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最新文件,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建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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