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剑河县)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修改为: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修改为:
四、原定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09:10时,现延期至:2024年1月9日上午09:10 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9日上午09:10时,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特此通知! | ||||||||||||||||||||
|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鑫昌弘招标有限公司) | ||||||||||||||||||||
|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