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岑巩县)第1次答疑澄清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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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调整投标人资质条件证明方式和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岑巩县)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联系人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博信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岑巩县)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岑巩县)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修改内容: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调整为同时具备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经验(提供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项目 | 修改内容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同时具备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经验(提供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2分) | 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
| 安全责任承诺(1分) | 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
| 提供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相关佐证材料(1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及投标人书面承诺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实力(1分) | 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农民工,承诺使用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1分,承诺使用30人以下的得0.5分,不承诺不得分。 |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林2023)(岑巩县)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调整投标人资质条件,将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经验证明方式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及投标人书面承诺函"修改为"提供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相关佐证材料";调整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的评分标准,新增"提供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评分项(1分),将"企业实力"评分从2分调整为1分,并调整评分细则。公告由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博信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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