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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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调整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从2分改为2.5分;技术负责人职称从1分改为2分;其他主要人员从2分改为5分;删除企业信誉和信用证书评分;驻场承诺从2分改为5分。2023年12月28日发布。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
联系人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详细内容
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评分办法 | 招标文件及系统评分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质量保证措施(2分)2、施工安全措施(2分)3、文明施工措施(2分)4、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5、施工环保措施(2分)6、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好:2.0-1.6分,中:1.5-0.8分,差:0.7-0.1分,缺项:0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技术负责人职称(1分)提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的得1分。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本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1分。2、其他主要人员(2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岗位证的得2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0.5分。本项满分2分,扣完为止。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企业信誉(5分)投标人连续15年获得过地州市及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5分,连续5年以上(含5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获得过以上证书的得3分,连续4年获得以下证书的得1分。2、企业信用证书(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重质量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重服务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级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证书等级为AAA级的得5分;证书等级为AA级的得3分;证书等级为A级的得1分,缺一项的得0分。3、驻场承诺(2分)。投标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1%罚款。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 现招标文件及系统评分办法修改如下: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质量保证措施(2.5分)2、施工安全措施(2.5分)3、文明施工措施(2.5分)4、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5分)5、施工环保措施(2.5分)6、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好:2.5-1.8分,中:1.7-1分,差:0.9-0.1分,缺项:0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技术负责人职称(2分)提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的得2分。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本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2分。2、其他主要人员(5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岗位证的得5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1分。本项满分5分,扣完为止。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企业信誉(5分):删除。2、企业信用证书(5分):删除。3、驻场承诺(5分)投标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1%罚款。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得5分,不承诺不得分。 |
其他均不作更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锦屏县城关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调整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将各项评分从2分调整为2.5分,相应调整评分等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从1分提高到2分;其他主要人员评分从2分提高到5分,扣分标准也相应调整;删除企业信誉和企业信用证书两项评分标准,将驻场承诺评分从2分提高到5分。澄清公告由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和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投标人需按修改后的标准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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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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