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评分办法 | 招标文件及系统评分办法: 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质量保证措施(2分) 2、施工安全措施(2分) 3、文明施工措施(2分) 4、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 5、施工环保措施(2分) 6、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 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好:2.0-1.6 分,中:1.5-0.8 分,差: 0.7-0.1 分,缺项:0 分。 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技术负责人职称(1分) 提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的得1分。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本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 1 分。 (提供材料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处、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其他主要人员(2分)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岗位证的得2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0.5分。本项满分2分,扣完为止。(以上岗位证为有效期证件为准)。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提供材料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处、 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企业信誉(5分) 投标人连续 15 年获得过地州市及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5 分,连续 5 年以上(含 5 年) 15 年以下(不含 15 年)获得过以上证书的得 3 分,连续4 年 获得以下证书的得 1 分。以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企业信用证书(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重质量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重服务守信用企业等级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级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证书等级为AAA 级的得5分;证书等级为AA 级的得 3 分;证书等级为 A 级的得 1 分,缺一项的得 0 分。(以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3、驻场承诺(2分)。 投标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 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 1%罚款。发现 3 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得 2 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现招标文件及系统评分办法修改如下: 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质量保证措施(2.5分) 2、施工安全措施(2.5分) 3、文明施工措施(2.5分) 4、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5分) 5、施工环保措施(2.5分) 6、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5分) 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好:2.5-1.8 分,中:1.7-1 分,差:0.9-0.1 分,缺项:0 分。 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技术负责人职称(2分) 提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的得2分。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本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 2分。 (提供材料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处、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其他主要人员(5分)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岗位证的得5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1分。本项满分5分,扣完为止。(以上岗位证为有效期证件为准)。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提供材料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处、 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1、企业信誉(5分):删除。 2、企业信用证书(5分):删除。 3、驻场承诺(5分) 投标人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 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 1%罚款。发现 3 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得 5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