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调整社保证明要求: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时间范围由2022年01月至今改为2023年01月至今,其他要求保持不变。
详细内容
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现对《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人员简历表中的社保证明要求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
原内容: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提供项目部人员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能体现缴纳单位、被缴纳人员的姓名和缴纳月份,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养老保险交纳单位应由该人员的所在单位缴纳)。
修改后内容: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能体现缴纳单位、被缴纳人员的姓名和缴纳月份,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养老保险交纳单位应由该人员的所在单位缴纳)。
二、重要说明
本次澄清内容未修改任何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申请下载时间不改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变更后的内容进行相关投标事宜。
完整摘要
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本次澄清主要涉及投标文件格式中人员简历表的社保证明要求调整。将原要求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时间范围从2022年01月至今修改为2023年01月至今,要求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能体现缴纳单位、被缴纳人员姓名和缴纳月份,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养老保险交纳单位应由该人员所在单位缴纳。本次澄清未涉及实质性内容修改,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