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仁怀市鹿鸣塔文化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仁怀市鹿鸣塔文化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澄清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重要内容中第 3 点“工程主要材料价结算调整原则:(1) 投标时主要材料基准价: 参照招标人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参考表》价格计入,此表没有的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10 期遵义地区价格计算,遵义地区没有的按贵阳地区价格计算,上述缺项的结合市场价格计入。”,而工程量清单所附的《关于仁怀市鹿鸣塔文化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量清单、拦标价、投标报价编制意见专题会议纪要》中第二大点预算编制依据及计价依据第(七)条内容为“(七)材料价参照《主要材料价格参考表》(附件-),此表没有的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 年第 10 期 遵义地区价格计算,遵义地区没有的参照贵阳地区价格计算,上述缺项的结合市场价格计入。”,两处出现信息不一致,造成我公司编制投标投标文件时针对招标人补充的相应承诺不明确,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明确,并予以回复。
回复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重要内容中第 3 点“工程主要材料价结算调整原则”现澄清为:3、工程主要材料价结算调整原则:(1)投标时主要材料基准价:参照招标人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参考表》价格计入,此表没有的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0期遵义地区价格计算,遵义地区没有的按贵阳地区价格计算,上述缺项的结合市场价格计入。
招标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