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就地技术改造—联合工房及室外工程标段采购项目A包”针对部分投标人相关疑问作出以下答疑:
一、根据招标文件19页第10.21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不得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否则投标无效,现对此条款有以下问题:
问题一:是否有与投标报价清单按单位工程划分且顺序一致的限价清单,方便报价复核
回复一: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自行编制。
问题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中未见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清单,是否此部分不予限制
回复二:请查看本项目发布的相关澄清答疑。
问题三: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的最高限价是否为分部分项中的综合单价(直接费+管理费+利润)
回复三:投标人根据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清单规范自行编制。
二、招标文件第63页:有效投标综合单价界定为: 有效投标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的相应综合单价,且不低于投标工程成本的相应综合单价。
问题四:是否有相关成本综合单价的文件。
回复四:请查看本项目发布的相关澄清答疑。
问题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有效,请问我投标单位提供拟派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不论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可以认可。
以上内容均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实质性内容。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