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第1次答疑澄清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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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天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对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招标的评分办法进行修改,调整了企业综合实力评分和细微偏差扣分标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
详细内容
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评分办法 | 系统评分办法:一、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1、认证情况、2、获奖情况。二、细微偏差扣分因素评分标准(5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0分。 | 系统评分办法:一、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1、认证情况(5分):删除、2、获奖情况(5分)。删除 二、细微偏差扣分因素评分标准(5分):最高分0分,最低分-5分。 |
其他均不作更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发布单位:天柱县农业农村局(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
完整摘要
这是天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针对天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及技术支撑服务的招标,对评分办法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认证情况调整为5分制,获奖情况也调整为5分制;细微偏差扣分因素评分标准的最高分从5分改为0分,最低分从0分改为-5分。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查看此澄清内容,未查看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天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者:
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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