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涉及项目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职称、企业信用评分和用工承诺四项内容的更正,投标人需按更正要求进行投标准备。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更正
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项关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进行更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新增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二、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更正
原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4项关于技术负责人的评分标准进行更正。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由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调整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分保持2分不变。所需提供材料由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调整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更正
原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6项关于企业信用评分标准进行更正。企业信用得分计算公式为: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由于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开标时间前尚未完善,该项评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得5分。
四、用工承诺评分项新增
原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7项新增用工承诺评分项。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5分,使用10-19人的得3分,使用1-9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更正公告,涉及四项重要更正内容。一是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新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二是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由建造师资格调整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三是企业信用评分采用相对评分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暂按5分计;四是新增用工承诺评分项,根据使用贫困劳动力人数分别得5分、3分或1分。这些更正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评分标准等关键内容,投标人需按更正后的要求进行投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