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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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澄清公告。主要修正:允许联合体投标(不超过3家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相应资质;招标方式为(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发布于2024年01月19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正
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招标条件说明
招标公告第一条招标条件最后一句内容"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为格式模板,以招标文件"(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公开招标"要求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黔东南州聚源商业运营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招标的澄清公告。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调整,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协议书签订、资质等级确定、不重复投标、牵头人资质要求及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等条件;二、招标条件说明,明确招标方式为(施工+设计+运营)EPC+O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由黔东南州聚源商业运营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于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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