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天柱县看守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保证金10000元,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13时20分,支持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和信用承诺函三种方式提交。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联系电话
0855-8685610、0855-8685612、0855-8685630、0855-8685665、0855-8685651
详细内容
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1月25日,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内容现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
-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 二、本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 三、采用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可采取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2024年03月12日13时20分前(同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转账信息
- 收款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 投标保证金账号:050090001991234567
- 开户银行全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 银行行号:313713005096
- 随机码:投标人应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中,系统只能识别9位字符的随机码,如GC1234567
- 四、采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并确保在2024年03月12日13时20分前(同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成功
- 五、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流标公示、终止公告)发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相关部室核验通过后,向银行发出退款指令,银行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同期存款利息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项目合同发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相关部室核验通过后,向银行发出退款指令,银行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
- 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单
其他事项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或退还按照《关于试行保证金随机码系统收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州公资中通〔2016〕24号)执行
- 若在投标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室联系,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12,建设工程部:0855-8685630,信息部:0855-8685665或8685651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三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主要修改内容涉及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提交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三种。投标人应在2024年03月12日13时2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银行转账需填写随机码以确保资金入账。未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退还本金及同期存款利息。若有问题可联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