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主要调整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删除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仅需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类似项目为2019-2023年间已完工的平场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或填挖方22万方以上)。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更正信息
- 更正项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更正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类似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的单个平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合同填挖方合计量不小于22万方)或含该规模平场工程的总包工程。
- 更正项2: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业绩。更正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类似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的单个平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合同填挖方合计量不小于22万方)或含该规模平场工程的总包工程。
- 更正项3: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更正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类似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的单个平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合同填挖方合计量不小于22万方)或含该规模平场工程的总包工程。
- 更正项4: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更正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类似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的单个平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合同填挖方合计量不小于22万方)或含该规模平场工程的总包工程。
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边坡支护施工图中边坡绿化植草和护栏的设计内容不在招标范围内,故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部分内容。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主要涉及四项内容更正。核心更正内容为: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调整,删除了县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类似项目定义保持不变,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的单个平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合同填挖方合计量不小于22万方)或含该规模平场工程的总包工程。此外,边坡支护施工图中边坡绿化植草和护栏的设计内容不在招标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