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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朗洞河朗洞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2024-02-07 查看 5 次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榕江县朗洞河朗洞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文件中报价分评审因素在系统中为空白

现更正为:投标总价计算公式 :

Y =60-︱X︱×K×100

Y:投标总价得分(Y≥0)

X:X=︱(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X 为绝对值

保留 3 位小数,Y 保留 2 位小数)

K:扣分分值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K 取0.5;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K取0.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K取0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现更正为: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及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3 投标保证金格式:

三、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我单位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地保证:

我单位承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已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若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 年 月 日

现更正为投标投标文件格式-3 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地保证:

1.我单位承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已递交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汇款单、电子保函等)。


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