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六洞河大洋愿冷至盘流段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七、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 修改为: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八、其他要求: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是本投标人企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修改为: 八、其他要求: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是本投标人企业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
修改为:
四、原投标文件获取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19日09:10分,现修改为2024年3月6日09:10分。 | ||||||||
| 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贵州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2024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