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 “踏勘地点:赤水市西河路、红军大道-红河路”更正为“踏勘地点:赤水市天台镇”;2、招标工程量清单 表02 名称“463.32”更正为“C15砼压顶”;3、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3:30”更正为“2024年2月27日13:30”;4、原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13:30”更正为“2024年2月27日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