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
|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21日 |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
|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