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涉及投标限价、评审费、履约担保和合同责任等四项调整,投标人需按变更内容重新准备投标文件。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投标限价调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进行变更。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由下浮71%变更为下浮≥71%;施工部分(含设施设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由下浮2%变更为下浮≥2%。
二、评审费条款删除
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6条第5项:"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支付评委会评审费"的规定。
三、履约担保金额调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4条进行变更。履约担保金额由中标合同金额的5%变更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
四、合同责任限制条款变更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1.13责任限制进行变更。原条款关于赔偿责任的复杂规定变更为: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涉及四项重要调整:一是投标限价条件变更,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的下浮比例均改为不低于原比例;二是删除中标单位支付评委会评审费的规定;三是履约担保金额从合同金额的5%降低至1%;四是简化合同责任限制条款,明确承包人赔偿责任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这些变更涉及投标条件、费用负担和合同风险分配等核心内容,投标人需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