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第2次答疑澄清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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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瓮安县)第2次答疑澄清。调整最高投标限价至¥15682241.37元,修改评标办法细微偏差扣分为25分,新增被执行人扣分项。澄清日期2024年02月26日。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15682241.37元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联系电话
18684124621(招标人)、18375095522(招标代理)
联系人
杨勇(招标人)、庞一飞(招标代理)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第2次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E52270020240001ES001001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 1 |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伍佰玖拾玖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贰角整(¥15995886.20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壹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贰佰玖拾柒元伍角捌分(¥14396297.58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伍佰陆拾捌万贰仟贰佰肆拾壹元叁角柒分(¥15682241.37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 壹仟肆佰壹拾壹万肆仟零壹拾柒元贰角叁分(¥14114017.23元); |
| 2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2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 3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分标准——E、细微偏差扣分评分规则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5分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5分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司法诉讼案件被法院执行立案信息记录 20分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一次扣5分,本项扣分20分,扣完为止。 |
澄清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联系地址: 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 联系人: 杨勇 联系电话:1868412462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联系人:庞一飞 电话:18375095522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的第2次答疑澄清。项目编号为E52270020240001ES001001,首次公告日期为2024年02月18日。主要澄清内容包括:调整最高投标限价从¥15995886.20元至¥15682241.37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从¥14396297.58元至¥14114017.23元;修改评标办法中细微偏差扣分从5分调整为25分,新增司法诉讼案件被法院执行立案信息记录扣分项(20分)。澄清日期为2024年02月26日。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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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庞一飞
电话:
18375095522
招标人
联系人:
杨勇
电话:
186841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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