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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第2次答疑澄清

2024-02-26 查看 3 次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公告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施工(瓮安县)2次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E52270020240001ES001001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瓮安县)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伍佰玖拾玖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贰角整(¥15995886.20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壹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贰佰玖拾柒元伍角捌分(¥14396297.58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伍佰陆拾捌万贰仟贰佰肆拾壹元叁角柒分(¥15682241.37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 壹仟肆佰壹拾壹万肆仟零壹拾柒元贰角叁分(¥14114017.23元);

2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

其它评分因素D:11

细微偏差扣分E: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

其它评分因素D:11

细微偏差扣分E:25

投标人得分=A+B+C+D-E

3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 分 标 准”——“E、细微偏差扣分评分规则”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分值

评分

标准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分值

评分标准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5分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5分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司法诉讼案件被法院执行立案信息记录

20分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gov.cn/)查询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一次扣5分,本项扣分20分,扣完为止。

合计

5分

合计

25分

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等扣分项由投标人进行诚信申报:

①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若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如实申报及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若不如实申报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澄清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联系地址: 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

联系人: 杨勇

联系电话:1868412462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联系人:庞一飞

电 话:1837509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