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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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更正澄清,调整施工管理人员配置,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要求。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更正澄清
详细内容
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更正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作如下更正澄清:
-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安全员4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修改为:(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房屋建筑工程3%,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特此说明
招标人:贵阳花溪旭昇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更正澄清。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两项:一是调整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将施工员从4人减至1人,质量员从4人减至1人,安全员从4人减至3人,材料员和资料员保持不变;二是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从2.5%提至3%,机电安装工程从1.5%提至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从2%提至3%,市政工程保持1.5%不变。本更正由招标人贵阳花溪旭昇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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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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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花溪旭昇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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