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澄清答疑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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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涉及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施工方案、投标总价得分及其他因素评分的调整,以及相应计算公式的修正。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
公告类型
澄清文件
详细内容
澄清文件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E520330202400019K001)澄清如下: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承包人建议书修正为12分(原20分)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承包人施工方案修正为12分(原10分)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分标准程序A4.4设计投标总价得分总分以20分为准,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正为:I=20-P×K×100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分标准程序A4.4施工投标总价得分总分以40分为准,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正为:I=40-P×K×100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修正为16分(原10分),评标表格对应评分标准程序进行调整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完整摘要
本澄清文件针对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E520330202400019K001)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正。主要修正内容包括:承包人建议书评分由20分调整为12分;承包人施工方案评分由10分调整为12分;设计投标总价得分总分以20分为准,计算公式修正为I=20-P×K×100;施工投标总价得分总分以40分为准,计算公式修正为I=40-P×K×100;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由10分调整为16分,相应评标表格进行调整。澄清文件由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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