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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澄清答疑(08号)

2024-03-06 26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针对投标文件签章要求和在职人员条件两个问题进行了说明,澄清不涉及实质性修改,招标不延期。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

详细内容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3月6日在系统中收悉了"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需要澄清的问题",现对上述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问题一

招标文件P17页,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请问电子版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复:按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签章。

问题二

招标文件P7投标人须知1.4.1七、其他要求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至少3人)、质检员(至少2人)、施工员(至少3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测量人员(1人)、造价人员(1人)、财务负责人(1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须是本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身份证及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而招标文件总则P2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两处相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前者为"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要求。后者为"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不作为评审标准。两者不矛盾。

本次异议回复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招标不延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6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招标的文件澄清答复。招标人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告针对投标人提出的两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答复:第一个问题涉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答复按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第二个问题涉及投标人在职人员的要求与纪律要求的关系,答复明确前者为资质条件要求,后者为纪律要求,两者不矛盾。本次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招标不延期,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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