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调整建设规模至11204.6㎡,修改勘察设计费用分配,勘察部分421200元,设计部分88000元,EPC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详细内容
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修改
原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占地约19.15亩,建设内容与规模为:其中ZGR2010整体站1986.6㎡;WBC300水稳800.22㎡;机械停放及维修车间215.22㎡;办公楼616.64㎡;门卫21㎡;集料仓2281.44㎡;整体式沥青混合料再生搅拌设备、WBC300水稳设备采购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室外附属工程。
现更改为:项目总占地约19.15亩,总建筑面积11204.6㎡,其中ZGR2010整体站3973.2㎡,WBC300水稳1600.44㎡,机械停放及维修车间430.44㎡,办公楼616.64㎡,门卫21㎡,集料仓4562.88㎡;整体式沥青混合料再生搅拌设备、WBC300水稳设备采购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室外附属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
原招标文件规定: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编制依据 |
最高限价为:1、勘察部分:88000.00元 2、设计部分:421200.00元(含预算编制费)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4、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
现更改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编制依据 |
最高限价为:1、勘察部分:421200.00元(含预算编制费)2、设计部分:88000.00元 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4、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
特此通知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同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完整摘要
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本通知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两项重要修改:一是调整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19.15亩,总建筑面积由原规模调整为11204.6㎡,其中ZGR2010整体站由1986.6㎡增至3973.2㎡,集料仓由2281.44㎡增至4562.88㎡,其他建筑面积也相应调整;二是修改最高投标限价中勘察和设计部分的费用分配,勘察部分由88000元调整为421200元(含预算编制费),设计部分由421200元调整为88000元,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仍不超过1561.7万元。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