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调整勘察部分预算为88000.00元,设计部分为421200.00元,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详细内容
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编制依据 |
最高限价为:1、勘察部分:421200.00元(含预算编制费)2、设计部分:88000.00元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4、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
现更改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编制依据 |
最高限价为:1、勘察部分:88000.00元2、设计部分:421200.00元(含预算编制费)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4、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 |
特此通知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同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单位:天柱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天柱县生态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涉及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编制依据"。修改前勘察部分预算为421200.00元,设计部分为88000.00元;修改后勘察部分调整为88000.00元,设计部分调整为421200.00元。施工部分计价方式保持不变,参照相关规范和定额执行。项目EPC最终结算总投资不超过1561.7万元。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均作相同修改,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查看,未查看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