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从江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修改评标系统第二卷 电子评标办法 扣分因素评分原最高分5.00,最低分0.00,修改为最高分0.00,最低分-5.00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4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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