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澄清
2024-03-26
14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EPC招标文件澄清:联合体投标单位数由3家调整为2家;补充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联系人
贵州锦润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内容
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原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修改后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
二、附件更新
原系统附件未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现上传到系统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丹寨县2023年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调整联合体投标要求,将联合体最多组成单位数从3家修改为2家,其他联合体条件保持不变,包括牵头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需签订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二、补充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到系统附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金鹤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金鹤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金鹤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共发表 86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最新推荐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