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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

2024-04-01 17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澄清公告,调整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则,明确五种不予退还情形,报名和开标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监理招标澄清

详细内容

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投标保证金退还变更说明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给未中标企业;中标公示结束,合同签约后或超过38日未提交合同的,系统自动退还给中标企业。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龙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德江县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的澄清公告。主要变更内容涉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则:未中标企业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自动退还保证金;中标企业在合同签约后或超过38日未提交合同时自动退还。同时明确了五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撤销投标文件、拒签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行贿谋取中标等违规行为。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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