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高卡水库工程监理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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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兴义市高卡水库工程监理招标澄清通知,更正履约担保条款:形式可选银行支票/汇票/保函,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10%,监理服务期验收后28天内退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兴义市高卡水库工程监理招标
公告类型
澄清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兴义市高卡水库工程监理招标"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272.10履约担保/现更正为:272.1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 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
-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本项目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
注: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兴义市高卡水库工程监理招标的澄清通知。主要内容为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2.10条履约担保条款的更正说明。更正内容包括:履约担保形式可选择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工程监理服务期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公告强调投标人应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黔西南州泉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者: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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