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招标的《西秀区黄腊乡猛方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3)条款“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 “4.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T计算办法:”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招标文件》原“4.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T计算办法:” | 《招标文件》修改后“4.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T计算办法:”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 投标报价(50分) | 4.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T计算办法为: (1)V=0时,T=50分。 (2)V>5%时,T=45-(V-5%)÷1%×1.5。 (3)0<V≤5%时,T=50-V÷1%×0.8。 (4)V<0时,T=50+V÷1%×0.4。 (5)0≤T≤50。 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两位小数。 | 4.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T计算办法为: (1)V=0时,T=50分。 (2)V>5%时,T=46-(V-5%)÷1%×1.5。 (3)0<V≤5%时,T=50-V÷1%×0.8。 (4)V<0时,T=50+V÷1%×0.4。 (5)0≤T≤50。 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两位小数。 |
说明:本次修改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且距离开标时间大于15天,开标时间不延期。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