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对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调整企业实力及信誉评分标准,明确附表使用规范。
详细内容
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修改
原评分标准: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企业实力及信誉(6分) |
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每缺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企业提供"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3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企业实力及信誉(6分) |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每缺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表说明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表1-附表10相关表格仅作为专家评标使用参考格式,表格内所列内容不作为评标响应依据,评标标准及办法以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内容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代理机构: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第一,调整企业实力及信誉评分标准,将原来的分项评分(质量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3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3分)修改为统一标准,提供三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每缺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取消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单独评分。第二,明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附表1-附表10仅作为专家评标参考格式,表格内容不作为评标响应依据,评标标准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由招标人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和代理机构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