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四: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澄清答疑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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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澄清公告,项目编号SCIT-GZ-GC-2024-0001。主要更正采购文件中的样品提交要求、防爆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样品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3日,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管理处。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
公告类型
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GZ-GC-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11样品/样机资料 1.是否需要提交:否。标包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样品提供为:风力灭火机、个人护具、红外热成像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点火器)。标包二:抗洪抢险装备(样品提供为:浮艇泵、救生拉杆、潜污泵)标包三:水域救援装备(样品提供为:防水头灯、救援舟艇组合(橡皮舟)、遥控救生圈)。标包四: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样品提供为: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生命探测仪(雷达生命探测仪)、生命探测仪(音视频生命探测仪)、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标包五:综合保障装备(样品提供为:通信指挥设备(北斗终端)、通信指挥设备(数字集群手持终端)、通信指挥装备(布控球)、通信指挥装备(单兵图传))。2.递交时间:2024年06月03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3:30-17:00),逾期递交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的,一律视同未提供样品。本工程投标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符的样品,如果样品实际型号(参数)与投标文件中的型号(响应参数)不一致的或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交不全的样品评分为0分。3.样品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管理处。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测试,由此产生的样品损坏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11指定产品资料 详见澄清文件(字数较多,无法展示) |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样品资料评分: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样品至开标现场。评标专家对每个投标人的产品结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对样品的材质、功能情况和制造工艺,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评分。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8分。有一项及一项以上不满足的,得1分。提供样品实际型号(参数)与投标文件中的型号(响应参数)不一致的或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交不全的不得分。 | 指定产品资料评分:详见澄清文件(字数较多,无法展示) |
| 3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八、设备参数要求 标包四:13生命探测仪(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 ▲14、防爆等级:Ex ib ⅡC T6 Gb(提供防爆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防爆等级:Ex ib ⅡC T6 Gb(提供防爆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八、设备参数要求标包四:14.绳索救援套装 | 满足消防标准《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同时满足防爆标准:《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 满足消防标准《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同时满足防爆标准《GB/T3836.1-202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T 3836.4-2021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
| 5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八、设备参数要求标包五:14.应急照明系统 | 1、用于灾害事故现场照明,光源类型为LED,含单向直射、环形照明,具备液压升降等功能 | 1、用于灾害事故现场照明,光源类型为LED,含单向直射、环形照明,具备液压或气压升降等功能 |
| 6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八、设备参数要求标包五:15.应急照明系统 | ▲8、防爆标志:Ex de ib mb IIC T6 Gb。(提供防爆证书复印件) | 8、防爆标志:Ex de ib mb IIC T6 Gb。(提供防爆证书复印件) |
| 7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七、售后服务 | 投标人应为使用方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建立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情况处置,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提供应急服务。设备投标人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使用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和培训。 | 7.1投标人应为使用方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建立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情况处置,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提供应急服务。7.2设备投标人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使用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和培训。7.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交货前,保证所供机动车(招标人无需上牌的除外)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 8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八、设备参数要求标包五:6.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 | 一、飞行器 1、轴距:≤1200mm 2、空机重量:≤15Kg ▲3、额定载荷:≥10kg 4、最大起飞重量:≥25kg 5、最大飞行速度:≥40kg/h 6、飞行器精度:垂直精度:≤1m,水平精度:≤1m 7、最大作业半径:≥15km 8、相对飞行高度:≥1000m | 详见澄清文件 |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贵州省贵阳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编号:SCIT-GZ-GC-2024-0001)的澄清公告,首次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主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涉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等多个方面。重点更正包括:样品提交要求由"否"改为"指定产品资料";样品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样品递交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管理处;防爆标准从旧版GB标准更新为GB/T新版标准;应急照明系统升降方式由"液压"改为"液压或气压";售后服务要求进一步细化,新增机动车上牌承诺要求。
发布者: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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