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由"地灾施工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其他内容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
详细内容
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地灾施工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发布单位:雷山县自然资源局(贵州振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为: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要求从"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地灾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评分标准保持不变,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则不得分。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