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项目经理评分标准由业绩要求修改为职称要求,需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详细内容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中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
原内容: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1个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 |
现修改为: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单位若不是投标单位,则需提供劳动合同) |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3日
完整摘要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本通知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中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原评分标准要求项目经理提供1个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即可得3分,现修改为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才能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单位不是投标单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由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通知发布于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