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补充供应商资格要求两条:要求供应商承诺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完整摘要
本公告对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补充说明,新增两条资格要求:第一条要求供应商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第二条要求供应商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