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天柱县农村电改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了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评分标准,由分项计分改为满足条件得2分或不得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天柱县30户—50户农村木质连片村寨电改项目
详细内容
天柱县30户—50户农村木质连片村寨电改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30户—50户农村木质连片村寨电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原条款:
| 条款号 |
评分项 |
细项 |
评分标准 |
| 2.2.4(1) |
企业实力及其他因素(10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分) |
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其中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工程师得1.5分;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公章) |
现更正为:
| 条款号 |
评分项 |
细项 |
评分标准 |
| 2.2.4(1) |
企业实力及其他因素(10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分) |
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2分,少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公章)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做好投标准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单位: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紫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天柱县30户—50户农村木质连片村寨电改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原条款中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根据工程师级别分别得1.5分或2分。修改后简化为: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格,满足条件得2分,少一项或不提供则不得分。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需及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