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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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调整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从八项简化为五项,主要涉及撤销投标、拒签合同、虚假材料、行贿等情况。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更正
详细内容
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
我公司代理的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
原规定情形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项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包括:
- 以行贿谋取中标
- 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 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 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更正后规定情形
现更正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绥阳县后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28日,现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进行更正。原规定包括行贿、串通投标、伪造证件等八种情形。更正后简化为五种情形:投标人在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行贿谋取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作者信息
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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