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现调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房建或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调整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0:00时,现变更为2024年06月27日10:00时。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