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湄潭县白酒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文件前附须知表3.2.3报价方式“按最终财政审核金额的百分比进行结算”,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表述为“下浮率方式报价:根据 下浮%”,前后矛盾,应改为“百分比方式报价:按最终财政审核金额的 %进行结算”,特此澄清,另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