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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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明确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五种情形,包括撤销投标、拒签合同、虚假材料、行贿等。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
详细内容
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
我公司代理的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项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现更正为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绥阳县沐油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布更正通知。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规定已更新,现明确规定五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包括:投标人在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提供虚假材料、行贿谋取中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公告原发布于2024年5月28日,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作者信息
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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