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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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澄清通知:修正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项的评分分值从2.5分改为3分。开标时间和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公告类型
施工招标澄清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第48页):中的"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项评分分值为3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 3-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中该项的评分分值误写为2.5分(第63页),现对该项误写进行修正,详情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63页)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
| 8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 2.5 |
现修正如下: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
| 8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 3 |
除上表中的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未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悉知。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完整摘要
本澄清通知涉及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通知内容为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正说明: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项的评分分值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为3分,但在附表3-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中误写为2.5分。现将该项评分分值修正为3分。除此修正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修正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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