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投标公告更正:明确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不得修改,投标单价不超清单价,开标时间改为2024年7月26日10:00时。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更正说明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条投标报价更正
原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现更正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各项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单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二、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件B无效标条件更正
原条件B2.8: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的;
现更正为: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各项单价超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单价的;
三、开标时间更正
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0:00时 现更正为:2024年7月26日10:00时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投标文件更正说明。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且投标报价单价不能超过清单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二是完善无效标条件B2.8的表述,增加了对超价投标的无效标认定;三是将开标时间从2024年7月15日10:00时推迟至2024年7月26日10:00时。该更正涉及投标规则和时间安排的重要调整,投标人需按更正后的要求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