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投标人资质条件更正:主要人员须为企业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相关岗位人员需持有水利专业证书或资格。
详细内容
投标人资质条件更正公告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更正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进行如下更正:
第2条更正内容
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均须是本投标人企业人员且须递交投标截止前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如造价人员非本单位人员,须附投标人委托书及造价人员相关资质。
第3条更正内容
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持有有效的水利专业关键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须具备水利专业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
其余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更正。第2条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主要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人员,并需提交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造价人员如非本单位人员,需附委托书及相关资质。第3条规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持有有效水利专业关键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须具备水利专业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条款、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间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