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黔西南州贵重物品智慧管护中心建设项目补遗通知,对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合同结算形式和评标无效标条件进行修改,明确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采用总价发包单价结算形式。
详细内容
黔西南州贵重物品智慧管护中心建设项目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兹有我公司拟建的"黔西南州贵重物品智慧管护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针对招标文件中下述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一:招标文件P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款
修改项: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修改前: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修改后: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含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文件所列价格(含综合单价和总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修改内容二:招标文件P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增10.2.7款:本项目采用总价发包,单价合同结算形式。为防止投标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调整不平衡报价。调整措施:若投标人所报清单单价超过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单价,则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单价进行合同签订及结算;若投标人所报清单单价低于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单价,则按所报单价进行合同签订及结算。
修改内容三:招标文件P32页评标无效标条件
修改项:第9小款 修改前: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的。 修改后: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含单价和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文件所列价格(含综合单价和总价)的。
完整摘要
黔西南州贵重物品智慧管护中心建设项目发布于2024年7月30日,本补遗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三处重要修改。第一处修改投标报价规定,明确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不得修改,各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第二处新增合同结算形式说明,采用总价发包、单价合同结算,并规定招标人有权调整不平衡报价。第三处修改评标无效标条件,细化了价格修改和超价的判定标准。补遗通知由黔西南州金路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