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鸿源阳光·康养中心项目(EPC)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本项目原招标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其他因素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 3、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现场主要人员岗位证书的得5分;缺项得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现更正为: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现场主要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的得5分;缺项得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其他内容不变! |
| 贵州清江文化旅游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贵州鑫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