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调整了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年份要求、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评标资信部分人员资格条件等内容。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未查阅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变更
财务要求变更:原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现变更为仅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应包括企业财务报表,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二、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变更
原规定:施工报价最高限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下浮率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现变更为:施工报价最高限价同上,但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范围。最终施工费按实际施工量最终审计审定的金额×(1-下浮率)计算。设计部分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不得低于最低下浮率,违反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三、评标办法资信部分评审变更
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变更:原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得4分,现变更为仅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得4分。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变更:原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现变更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变更:原要求含设计、校核、审核各专业至少1人,现变更为具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各1人,应出具燃气工程专业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人员及证书齐全得3分。
四、其他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涉及四个主要方面的调整。一是投标人财务要求由原来的2022年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变更为仅要求2023年度审计报告。二是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进行了优化,明确了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的报价限制条件,施工费按实际审计金额乘以(1-下浮率)计算。三是评标资信部分的人员资格要求进行了调整,设计技术负责人仅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需具备燃气工程专业背景。四是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并查阅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否则因此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