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投标文件修改通知,调整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投诉电话、评标标准中的业绩评分,新增无效标条件关于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规定。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修改通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修改内容: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根据项目规模要求配备,规模小的项目质量员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诉
修改内容:投诉电话:085125531076
3. 评标办法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修改内容:质量管理负责人业绩: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注:提供的业绩必须体现质量管理负责人姓名;安全管理负责人业绩: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注:提供的业绩必须体现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
4. 无效标条件
新增无效标条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或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及以上特征码异常一致的。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投标文件修改通知,涉及四个主要方面的调整。第一,投标人资质条件中,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调整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需提供岗位证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第二,投诉电话更新为085125531076。第三,评标标准中增加了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业绩评分要求,各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0.5分。第四,新增无效标条件,规定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或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与两个及以上特征码异常一致的为无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