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澄清通知。修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为投标报价1.5%,修改项目管理人员驻现场要求为每月不少于22天。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万峰湖景区特许经营权转让—马岭河峡谷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详细内容
关于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万峰湖景区特许经营权转让—马岭河峡谷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兹有我单位拟建的"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万峰湖景区特许经营权转让—马岭河峡谷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于2024年09月06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针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修改:
修改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P10页7.4.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款修改。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按以上规定对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为:矿山工程不得少于3.5%;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得少于3.0%;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不得少于2.5%;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不得少于2.0%;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不得少于1.5%。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1.5%。
修改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P12页11.1条款修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的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在各自工作履行期间,每位成员的出场率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如不满足,视为中标人违约,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也保留追究违约者违约的其他权利。若不提供承诺函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发布单位: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万峰湖景区特许经营权转让—马岭河峡谷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的澄清通知。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06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两项重要修改:第一项修改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用标准,明确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1.5%,并按不同工程类型规定了具体比例要求;第二项修改涉及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的驻现场要求,要求中标后的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场率不少于22天,违反要求将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