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答疑澄清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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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电气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澄清内容已在相关平台发布。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公告类型
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变更如下: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电气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载,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
完整摘要
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发布澄清公告。本次澄清主要涉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变更,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电气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澄清内容已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需自行登录下载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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