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公告。更正施工资质、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文件签章要求等内容,删除施工负责人要求,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公告
本项目需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更正:
- 施工资质更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统一更正为: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投标文件要求更正: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电子签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两项要求;联合体投标按规定由各方共同签署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提供,其他要求只需牵头人签署;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作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4)项目团队成员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澄清文件
- 原招标文件施工负责人全部删除,具体内容请详见澄清文件
-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澄清更正通知。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一、施工资质要求明确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三、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进行了详细规范,包括电子签章、涂改处理、联合体投标等具体要求;四、评标办法中项目团队成员部分进行修改;五、删除施工负责人相关要求;六、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保持不变。投标人应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