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A4.3资信部分评审和评分(B)“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施工单位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现变更为: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施工单位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